1.1 本协议是付费会员与深圳网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关联公司、以及公司旗下相关平台的简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深圳网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esoftwell.com)、千寻电话APP(下称“千寻电话”)之间关于用户成为千寻电话付费会员且使用千寻电话提供的千寻电话付费会员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千寻电话与付费会员之间关于软件许可以及服务使用及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付费会员”或“您”是指享受千寻电话提供的付费会员服务的个人或单一实体。本服务协议构成您(无论个人或者单位)使用千寻电话所提供的付费会员服务之先决条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协议的相关服务。您的使用行为将视为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1.2 千寻电话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一旦服务条款发生变更和修改,千寻电话将在相关页面上提示修改的内容;如果付费会员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可以取消已经获取的服务并停止使用;如果付费会员继续使用千寻电话提供的服务,则视为付费会员已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修改。
1.3 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审阅和履行,未成年人行使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视为已获得了法定监护人的认可,您在享受千寻电话付费会员服务时必须完全、严格遵守本服务协议条款。
2.服务说明特别声明:鉴于风控策略,频繁拨打同一个号码无人接听或者连续拨多个号码都无人接听,存在骚扰他人的可能,系统将自动限制拨打频率!
2.1 千寻电话付费会员服务涉及的千寻电话产品所有权以及相关软件知识产权归千寻电话所有。千寻电话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付费会员在享受千寻电话任何单项服务时,应当受本协议以及《千寻电话用户协议》的约束。
2.2 千寻电话享有对付费会员网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的权利,如付费会员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千寻电话享有要求其纠正及追究其责任等权利。
2.3 千寻电话向付费会员提供的全部服务,均仅限于付费会员在千寻电话平台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等非法手段将千寻电话提供的服务内容与千寻电话平台分离的行为,均不属于本协议中约定的千寻电话提供的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负责,千寻电话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4 当付费会员使用千寻电话各单项服务时,付费会员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各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千寻电话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各类公告的同意。
2.5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千寻电话付费会员的付费方式为代收费运营商托收的付款方式,您通过此种付费方式付费可能存在一定的商业风险,您应自行向侵权方追究侵权责任。
2.6 您应自行负责妥善且正确地保管、使用、维护您在千寻电话申请取得的账户、账户信息及账户密码。您应对您账户信息和账户密码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非千寻电话原因致使您账户密码泄漏以及因您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失的,千寻电话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2.7 千寻电话不对您因第三方的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和网络接入服务、任意第三方的侵权行为。
3. 成为付费会员的程序3.1 在成为千寻电话付费会员之前,您必须先根据真实、准确信息注册成为千寻电话用户。用户所填写的内容与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千寻电话有权拒绝其申请或撤销其付费会员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或退还付费会员服务费。付费会员的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注册的个人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付费会员权利不能全面有效行使的责任由付费会员自己承担,千寻电话有权因此取消其付费会员资格,并不予退还付费会员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赔偿。
3.2 用户可通过各种已有和未来新增的渠道成为千寻电话付费会员,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银支付、手机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等方式成为付费会员。在用户使用具体某种方式成为付费会员时,须阅读并确认接受相关的服务条款和使用方法。千寻电话在此声明:千寻电话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销售、转让千寻电话付费会员资格,任何未经授权销售千寻电话付费会员的属于非法销售,千寻电话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3 成为付费会员后,付费会员有权利不接受千寻电话的服务,可申请取消付费会员服务,但不获得付费会员服务费的退还。
3.4 千寻电话付费会员账号所有权归千寻电话所有,付费会员拥有千寻电话账号的有限使用权。
3.5 千寻电话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付费会员自行负担。
4. 付费会员服务和账号查询4.1 一旦您成为千寻电话付费会员,即视为您认可该项服务标明之价格;成为千寻电话付费会员后,该项服务即时生效。
4.2 付费会员的增值服务资费标准以千寻电话APP上标注的详细资费标价为准,千寻电话有权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变更上述资费标准,但千寻电话会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不同阶段已经激活且持续有效的付费会员给予续费、升级方面的不同资费优惠,具体优惠政策以千寻电话在相关服务页面公告的内容为准。
4.3 您可以通过登录千寻电话付费会员中心免费查询您的账号信息详情,包括已开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消费金额、交易状态等。
5. 付费会员权限及服务期限5.1 您在线阅读权限:您的阅读服务周期不会因其在阅读期间对作品的中断、终止、倒回等情况而延长。
5.2 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作品都有固定的阅读服务期限,您一旦成为付费会员即视为认可它的阅读服务期限。
5.3 您在购买千寻电话付费会员后可享受的全部权益以千寻电话APP公布的会员权益为准,千寻电话有权基于千寻电话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全部或部分会员权益。就前述权益调整千寻电话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您也可通过千寻电话APP查询最新的会员权益内容。
5.4 充值套餐详细说明
充值成为会员,享有VIP专属语音通道。
【包月套餐】
1、适用于拨打国内电话(港澳台除外),包月有效期内,不限时长拨打。
2、包月套餐下单立即生效,比如今天是6月20日,您选择了包6个月,那么包月有效期到12月20日。
3、比如您已拥有包月有效期到7月10日,现在又选择了3个月套餐,那么包月有效期将直接累加到10月10日。
【分钟套餐】
1、分钟数可以拨打国内电话,有效期为两年。
6. 付费会员的权利及限制6.1 在付费会员有效期内,付费会员可优先参加由千寻电话组织的活动并享有由千寻电话提供的各项付费会员优惠及增值服务。
6.2 付费会员服务仅限于申请账号自行使用;付费会员服务期内不能在千寻电话帐号之间转移,禁止赠与、借用、作用、转让或售卖。否则千寻电话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取消转让账户、受让账户的付费会员服务资格,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付费会员自行承担。
6.3 若付费会员的行为持续违反本协议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千寻电话认为付费会员行为有损千寻电话或他人的声誉及利益,千寻电话公司有权取消该付费会员的付费会员资格而无须给与任何补偿。
6.4 付费会员不得以盗窃、利用系统漏洞等非法途径以及在未获千寻电话授权的非法销售千寻电话付费会员的网站上获取或购买付费会员服务,否则千寻电话有权取消付费会员的服务资格。有此引发的问题由付费会员自行承担,千寻电话不负任何责任。
6.5 任何付费会员不得使用带有非法、淫秽、污辱或人身攻击的含义污辱或人身攻击的呢称和签名档,一经发现,千寻电话有权取消其付费会员资格而无需给与任何补偿和退费。
6.6 被取消付费会员资格的付费会员,不能再参加由千寻电话组织的活动并不可再享有由千寻电话提供的各项优惠及增值服务,即不再享有付费会员权利。
6.7 千寻电话提供的付费会员服务内容不得用于商业、盈利等用途,只可供私人观看。
6.8 除非千寻电话提前书面许可,禁止复制、下载、上传、修改、编目排序、翻译、发行、开发、转让、销售、展示、传播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禁止合成、嵌套、链接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禁止利用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进行创作衍生作品、制作贺卡、制作屏保或桌面、进行教学或研究、进行商业开发或推广;禁止以商业目的使用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6.8.1 通过非法手段对付费会员账户的服务期限、消费金额、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用非法的方式或为了非法的目的使用已购买的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
6.8.2 将您的千寻电话付费会员账户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任何第三人,并允许他人通过您的账户查看非他人付费购买的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
6.8.3 将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复制、销售、出租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6.8.4 主动对千寻电话用于保护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的任何安全措施技术进行破解、更改、反操作、破坏或其他篡改,或协助他人进行上述行为。
6.8.5 通过非千寻电话认可的方式获得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或者删除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上的任何所有权声明或标签。
6.8.6 不会采用收费或免费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在任何公开场合展示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除非您的上述行为不会构成侵权。
6.8.7 损害第三方利益,通过千寻电话收集第三方资料信息,破坏或盗取第三方账号,发送诈骗邮件和垃圾邮件等非法信息,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知识产权、财产权等。
6.9 付费会员服务仅供您自行使用,您在任何时候均无权以任何方式将服务包含的任何部分或全部予以转让、转授权、分授权给您以外的任何一方。如本款约定与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发生冲突均以本款约定为准。
7. 协议的变更7.1 千寻电话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变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本用户协议内容的,如果付费会员不同意千寻电话的变更,有权选择取消并停止使用已经获取的对应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如果付费会员继续使用千寻电话提供的上述服务,则视为付费会员已经接受千寻电话的上述调整。
7.2 千寻电话对付费会员协议一旦进行修改,将在页面上公示修改的内容。一经公布即视为通知付费会员。
7.3 付费会员服务提供的内容使用期限中包含千寻电话解决故障、服务器维修、调整、升级等所需用的合理时间,对上述情况所需用的时间千寻电话不予补偿并保留解释权。
7.4 付费会员在使用千寻电话所提供的服务时,如遭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失、损害或伤害,不论原因如何,千寻电话均不负责任。由于付费会员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千寻电话不负任何责任。
7.5 付费会员如果不同意条款的修改,可主动向千寻电话提出终止付费会员服务,但千寻电话不退还自开通付费会员服务至提出终止付费会员服务所在月的已享受付费会员服务的部分费用;如果付费会员继续享用付费会员服务,则视为付费会员已经接受条款的修改。
8. 服务的中断和终止8.1 因发生千寻电话不可抗拒的事由,如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导致付费会员服务无法继续,千寻电话会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付费会员,但不承担由此对付费会员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退还付费会员服务费。
8.2 如付费会员违反或被视为违反本服务条款中的内容,千寻电话有权在不通知付费会员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您已购买的所有服务,以及取消您的千寻电话付费会员账户和使用权限,但不退还任何已缴纳的付费会员服务费用。
8.3 千寻电话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并不排斥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千寻电话随时有权要求您继续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法律的适用和管辖9.1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9.2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各方一致同意将发生的争议提交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本服务协议中未尽事项,按照《千寻电话用户协议》执行。